“克里斯托弗·怀特黑德,奥克兰理工大学
在一系列自然灾害之后——从坎特伯雷地震到加布里埃尔飓风——一些新西兰房主所能获得的保险选择确实令人怀疑。
在某些地区,房屋正变得越来越无法投保——或者至少很难投保。保险公司认为风险太高,以至于无法通过财务手段来覆盖,使得受影响的房主处于弱势地位。
保险公司如何在继续提供保单的同时,管理日益增长的自然灾害风险这一问题,已经变得不容忽视。
如果新西兰要适应未来的变化,保险公司将不得不探索替代模式并进行创新。
新西兰没有普遍要求保险公司为任何人的房屋提供保障,也没有要求任何人的房屋必须投保。
法人团体是一个例外。他们必须为他们管理的单位投保。抵押贷款机构也可以要求借款人购买房屋保险,作为其贷款条件的一部分。
当房主投保时,自然灾害造成某些损失的风险由自然灾害委员会(之前称为地震委员会)自动承保。
即使房屋保险政策中有表面上排除了这一公共自然灾害保障的条款,法律也会将该保障视为已包含在内。同时,赔付金额仅由保险公司管理,而非由保险公司出资。
坎特伯雷地震给保险公司造成了210亿新西兰元的损失,给自然灾害委员会造成了100亿新西兰元的损失。一般来说,自然灾害的风险可能会让保险公司变得过于谨慎。他们正越来越多地退出他们认为“高风险”的地区。
也就是说,未来可能会有所改变。从2025年中期开始,保险公司将有“公平对待消费者”的一般义务。金融市场管理局(负责执行金融市场法律的机构)可能会认为拒绝向任何消费者提供房屋保险违反了这一义务。
换句话说,金融市场管理局最终可能会迫使保险公司承保该国的大部分房屋。
确保房屋保险的未来适用性将取决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合作。
许多潜在的解决方案都取决于保险公司如何承担风险。保险公司可能会降低您的保费,以此作为您为房屋提供“防灾保护”的激励。如果您不这样做,保险公司可能会提高您的保费并限制对您的赔付,并设置个性化的超额赔付或赔付上限。
保险公司甚至可能提供“参数保险”,这种保险的赔付金额低于传统保险,但赔付速度更快。
例如,假设有一份房屋保险政策,承保任何震中位于您房屋500公里范围内、震级达到6级或以上的地震。
传统保单将根据损失程度(由理赔员确定)进行赔付。而参数保单则会基于地震已经发生这一事实,简单地支付一笔预先约定的小额费用。
参数保单不需要您证明任何实际的“损失”——除了您的房屋位于灾区所带来的不便之外。
尽管参数保险在全球范围内相对较新,但它是管理自然灾害损失风险的有效解决方案。
保险公司还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保险企业——例如“再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需要向您支付理赔金,那么再保险公司则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其中一部分的理赔金。
保险公司甚至还可以对风险进行“共同保险”。共同保险是指两个或多个保险公司承保同一风险的不同部分。因此,如果您的房屋进行了共同保险,您将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每家公司各自负责一部分理赔。
此外,还有可能将承保风险转移给甚至不是保险企业的实体。在一些国家(如百慕大、开曼群岛和爱尔兰),保险公司可以将风险转化为“巨灾债券”(也称为“巨灾债”)。
在巨灾债券下,保险公司会安排专业投资者向其提供资本,以换取贷款的利息。保险公司最终将偿还资本,除非发生特定的自然灾害。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保留资本,以便向受影响的客户支付理赔金。
保险公司甚至可以使用巨灾债券来创造一个“良性循环”。更具体地说,保险公司可以将资本再投资于“减少或预防气候相关风险造成的损失的项目”(如洪水)中。
改善这一状况的关键在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携手合作,减少气候相关灾害的发生频率,并减轻其发生时的严重程度。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就各部门如何最小化气候相关风险给出了建议。但各部门在更广泛地最小化自然灾害(尤其是地震)损害风险方面,也需取得类似的进展。
建造防灾性能更好的住宅至关重要。同样重要的是,要解决许多人未必认为与保险相关的一个重大问题——住房成本。
如果希望拥有住房的新西兰人不必像现在这样在住房上投入那么多钱,那么房屋受损的风险可能就不会那么令人担忧。自然灾害也就不必像今天这样意味着财务灾难。
与此同时,创新的保险选项将变得越来越必要。
克里斯托弗·怀特黑德(Christopher Whitehead),法律讲师,奥克兰理工大学(Auck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